立法院會5月底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行政院提出7點理由認定條文窒礙難行,通過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將移請立法院覆議。總統府今日表示,總統賴清德核可行政院對法律案之覆議權,期盼立法院朝野各黨能再次審慎檢視法案內容,找出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為優先的最大共識。
關於行政院於6日向總統賴清德提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之覆議理由書,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已核可覆議案,並於今(11)日上午11點將公文送至行政院,同時以總統府秘書長函通知立法院。
郭雅慧表示,總統作為民主憲政的守護者,在審慎評估行政院所提之覆議理由書後,依照《憲法》賦予行政院之權利,核可行政院對法律案之覆議權,期盼立法院朝野各黨能再次審慎檢視法案內容,找出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為優先的最大共識。
房地產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