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擬解編34處公共設施保留地 已獲內政部審議修正通過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4-05-07 10:54

市府配合中央政策辦理全市39處都市計畫區公設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將陸續完成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其中包含安南區、安平區、中西區、北區、東區及南區等各區之原臺南市主要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案業於113年4月30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修正通過。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年未徵收,影響人民生存權與財產權,市長黃偉哲非常重視此問題,並指示應優先檢討非必要性公共設施保留地,透過專案通盤檢討方案與解編機制落實還地於民,以充分展現市府維護民眾權益的決心。

都發局長徐中強表示,本次原臺南市主要計畫公設專通共計檢討解編34處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約達50公頃(含學校、綠地、變電所、市場、公園等主管機關無使用需求、無徵收計畫之公設保留地);同時將透過跨區市地重劃取得並興闢地方需要約16公頃鄰里性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本次通過後將依內政部都委會決議內容修正書圖並辦理再公開展覽,公展期滿會將陳情案件再轉送內政部審議,若無新增陳情案件則續依規定辦理核定及發布實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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