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養童遭兒盟合作保母虐死 衛福部:函文兒盟暫停新收出養兒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4-03-13 14:33

停止兒虐示意圖(圖/資料照片,圖源:Pixabay,圖片作者帳號:geralt)

1名1歲男童去(2023)年下半年因家庭因素,經雙北市府社會局和民間社福團體兒童福利聯盟協助,轉介給一名領有執照,且與兒福聯盟有合作關係的劉姓保母照顧,未料該名男童竟遭保母姊妹凌虐致死,近日男童的親友在網路社群上痛批保母姊妹令人髮指的行為外,亦控訴兒福聯盟社工探訪時的警覺心不足、消極應對,致錯失救援良機終致男童被虐死,相關事件引爆全民怒火,批判雙北市社會局、兒福聯盟難辭其咎。對此,行政院衛福部今(13)日召開記者會,除說明後續策進作為外,也宣布今日將函文兒福聯盟暫停新收出養兒童,該團體收到函文後相關命令立即生效。

衛福部針對出養童遭虐致死案件,今(13)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後續策進作為:

一、有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評估:不應將評估、媒合、暫時安置及收養後訪視工作全部交給民間團體執行。

二、兒童不能僅因家庭經濟因素出養:依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及兒權法,地方政府對於有經濟困難之兒童與家庭應提供家庭支持與經濟協助,不能僅因經濟貧窮而作為剝奪父母對兒童的照顧;倘有出養需求亦應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再媒合收出養機構進行出養服務。

三、縣市政府應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密切合作:對於出養兒童,縣市政府應指派專責社工人員和收出養媒合機構充分合作,並應積極訪視了解出養童受照顧情形,對於保母安置資源亦應納入地方政府委託安置照顧範疇管理,以確實掌握兒童受照顧情形。

四、強化保母的督導及管理機制:針對等待收養期暫時安置或收養者無法親自照顧子女並全日送托者,尤其3歲以下兒童為出養者,政府應較嚴格規範保母的資格條件、訪視頻率、加強家外安置訓練課程、研擬較優薪資待遇。

五、加強訪視重點及訪員的敏感度:中央將與地方密切合作,督導縣市政府落實年幼兒童受照顧品質的訪視,並強化訪視輔導人員及社工人員的敏感度及訓練。

六、結合幼兒專責醫師共同關懷未滿3歲兒童發展:本部已推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將強化對脆弱家庭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彙整名冊至衛生主管機關,並指定幼兒專責醫師於提供各項幼兒疾病預防與健康服務過程,了解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一旦發生疑似兒虐或不當對待情事,政府即可立即介入處理。

七、衛福部今(13)日將函文兒童福利聯盟暫停新收出養兒童,至於媒合服務程序中的兒童,將責請地方政府與兒童福利聯盟通力合作,加強訪視掌握每一位待出養兒童受照顧情形。

衛福部表示,已安排3月15日邀集專家學者、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召開重大社會事件檢討會議,會中將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就案件進行說明並深入討論,中央地方密切合作完善制度,避免憾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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