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桃園舊市區公寓大廈老舊、無管理組織維護不易等問題,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13年度桃園公寓大廈修繕補助」申請,3月11日起開跑至10月31日止,今年度編列4,200萬預算,補助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設施修繕及汰舊,另今年度新增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的行政費用,鼓勵尚未成立管委會的社區。
建築管理處說明,今年的公寓大廈修繕補助計畫一大亮點為,新增補助「舊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行政費用」,尚未成立管委會的老舊社區,只要在今年成立管委會,就可以獲得必要行政費用支出的補助,最高10萬元,其他補助項目如公安補助、一般修繕、重大修繕、法定空地、增設電梯以及電動車充電設備等補助均可申請。
桃園公寓大廈修繕補助3/11起開始申請至10/31截止。
另為加強公安,今年度補助也特別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列管桃園市有危險之虞的公寓大廈列為重點,於該大廈於今年成立管委會者提供公共安全補助金,29戶以下補助20萬、30-49戶補助30萬、50-99戶補助40萬,而100戶以上最高可獲得50萬元。
建管處補充表示,經統計桃園市目前符合申請補助資格的公寓大廈約有7,400個,呼籲未符申請補助的社區應儘速成立管理組織,即可依規定申請補助及享受市府多項福利措施,提昇社區生活品質與安全,各社區管理組織也可把握這次補助機會,優化大廈內公共安全的環境,提升居住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