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羅楚東。
針對台積電表示「在現階段條件下,不再考慮進駐龍潭科學園區三期」,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羅楚東表示,龍科擴建計畫與招商由竹科管理局主責,桃園市政府則是協助用地取得,而不可諱言,用地取得也是過程中遇到最大的困難,部分在地居民對於自身土地被納入擴建計畫中,表達相當強烈的意見,至今仍未獲得共識。
市府將會持續配合竹科管理局,爭取包括台積電在內的各家企業進駐桃園,在維護居民權益的同時,盡一切努力將台積電現階段考量不進駐的因素排除,也會積極盤點境內符合台積電需求的工業用土地,並協同竹科管理局與台積電磋商,尋找各種可能性,讓台積電設廠桃園的計畫持續進行。
至於民進黨團指稱張善政市長趕走台積電,市府新聞處長羅楚東表示,這證明一件事,就是對民進黨來說,台積電進駐桃園與否,從來都只是選舉與政爭的工具,民進黨對於用地取得過程中遭遇的困難避而不談,對當地居民的反應充耳不聞,散播這種昧於事實、唯恐天下不亂的說法,令人遺憾。
羅楚東也強調,張善政市長上任後,市府即多次與竹科管理局召開龍科擴建案先導計畫增修會議,並增加聯外交通改善規畫、周邊都市計畫檢討、新設實驗中小學規劃等內容,以協助竹科管理局爭取在地支持龍科擴建案,以上各項措施皆獲得中央支持,民進黨議員問政若只有顏色,沒有是非,才會讓桃園的建設零成長。
地政局表示,有關「龍潭科學園區擴建案」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陳報行政院本案先導計畫,並奉行政院112年6月6日院臺科長字第11210247122號函指示,積極推動本案先期可行性評估。即本案目前仍於先期評估階段,相關規劃係由竹科管理局主辦,由竹科管理局負責可行性評估、擴建計畫、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執行,是以本案目前辦理之階段係計畫評估、籌設及擬訂,均為竹科管理局之權責,市府僅為後續用地取得協辦機關。
另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本案竹科管理局係為需用土地人,其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舉行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故竹科管理局前於112年7月26日於桃園市龍潭區婦幼館舉行本案公聽會在案,目前該局仍依該次公聽會參與民眾意見,辦理事業計畫內容及範圍修訂中,至於辦理第二次公聽會之時機仍得由該局擇定。即本案事業計畫及範圍等仍由竹科管理局擬訂中,仍未奉行政院核定,目前僅在計畫籌設階段,須俟計畫範圍確定後,始得移由市府府協助用地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