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隸屬內政部營建署的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配合國家公園署成立,更名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並於112年10月2日舉行揭牌典禮。
與會貴賓包括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劉米山副執行長、國家公園署張維銓主任秘書、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邱盛煥大隊長,與在地夥伴包括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七股研究中心、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農業局、都市發展局、安南區公所等機關單位、臺南四草大眾廟、臺南市鹿耳門天后宮、臺南土城正統鹿耳門聖母廟、臺南安南區海尾朝皇宮等在地廟宇,及國家公園周緣地區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台江濕地種子學校聯盟等,以及台江處同仁及志工等共150人出席觀禮。
「台江國家公園計畫」於民國98年報經行政院正式核定,成為臺灣的第8座國家公園,也是第一座由地方催生,然後由中央接手設立的國家公園;更是唯一兼具歷史文化、自然生態、漁鹽襲產資源特色,並強調「與地方共生」的國家公園。因應國際對於生態保育以及歷史文化襲產保存日益重視的趨勢,國家公園扮演重要關鍵角色,而保護國家特有自然風景、野生動物、植物及史蹟,是國家公園持續在進行的工作。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謝偉松處長表示,揭牌儀式象徵國家公園邁入新階段的里程碑,台江國家公園能夠逐漸成長、茁壯,有賴各在地機關單位、社區朋友,一路以來的支持與陪伴。期許未來將持續共同推動國家公園濕地保育,一起守護台江,共創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