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賣賽事黃牛票最重可罰票券價50倍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3-09-21 22:03

(圖/資料照片,圖源:總統府Flickr)

為遏止熱門歌手、表演團體的觀賞票券,被黃牛先一步大量搶購,再哄抬價格出售賺取暴利,先前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已上路實施。賣黃牛票最重可罰票券價值50倍罰鍰;至於用機器或其他不正行為搶票者,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以下罰金。由於每逢運動賽事熱門場次(例如國際賽、職業運動熱門對戰組合、季後賽、職業運動名選手引退賽..等),也易出現黃牛哄抬價的情況,對此,行政院院會今(21)拍板教育部體育署擬具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修正草案,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同步提高黃牛票罰則,相關修正草案將送至立法院審議。

體育署表示,本次審查通過草案重點,包含以行政罰及刑罰併行處罰之條文內容,即除針對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按票券張數,處以票面金額10至50倍罰緩之外,亦就蒐集他人身分證統一編號、隨機身分產生器或大量登錄假帳號等購買票券或以外掛程式,如掃票機器人等不正方式大量取得票券此類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主管機關為調查或取締前述違規事實時,得洽請警察機關派員提供協助。

(圖/教育部體育署提供)

(圖/教育部體育署提供)

此外,為有效杜絕加價販售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之行為,體育署同時也建立檢舉獎勵制度,提高檢舉誘因,並授權訂定辦法完備相關程序及措施,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違規事實,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體育署表示,目前雖僅有少部分熱門運動賽事滿場,以及偶有媒體報導黃牛票爭議,政府仍應正視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管理規範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因此本次修法涵蓋行政罰及刑罰之處罰規定,在違規事實的調查及取締上,可尋求警察機關協助,並輔以檢舉獎勵制度等措施,將有助於匡正亂象,回應各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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