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在梅山鄉二尖山區辦理「我愛嘉 不要鋏」獸鋏淨山大會師/嘉義縣府提供
近年嘉義縣山區不少動物因捕獸鋏與山豬吊受傷,甚至死亡案件頻傳,發生多起保育類台灣黑熊誤中山豬吊案件。為避免動物受害,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今(19)日在梅山鄉二尖山區,擴大辦理「我愛嘉 不要鋏」獸鋏淨山大會師,將簡單登山休閒賦予愛護動物意涵,變的更有意義。
家畜所指出,根據嘉義縣24小時動物緊急救援專線通報內容,常有民眾反映山區常見動物遭山豬吊或獸鋏夾傷,故本次號召社會大眾舉辦淨山活動,由於山豬吊等陷阱皆藏匿於樹葉與泥土下不容易發現,為顧及安全,特別要求參加人員搜山務必強化防護裝備,並於中午抵達龍興宮參加動保大會師。
此外,更有山友特別準備犬隻中山豬吊的傷殘相片,要讓社會大眾知道其危害性,家畜所也準備山豬吊與捕獸鋏體驗區,讓民眾與學童當場見識山豬吊高強度緊束威力,驚呼難怪山豬吊會被號稱動物「血滴子」,並從中體會愛護動物真諦。
熱愛登山與長年救助動物的民眾陳麗珍表示,經多年觀察,梅山鄉龍眼林二尖山與雲林大尖山違法設置山豬吊嚴重,該區域犬隻因山豬吊造成肢體殘廢,連家犬也受害,感謝縣長翁章梁對動保的重視,尤其成立24小時緊急救援專線與動保管制隊,無形中拯救無數動物。
嘉義登山隊長康文綺說,本活動在登山群組引發熱議,是個非常有意義的活動,以前登山會發現動物遭陷阱夾傷,現在才知道這是違法行為,未來將把活動意涵融入登山活動中。
家畜所長林珮如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非法使用山豬吊與捕獸鋏捕抓動物可開罰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如造成動物死亡或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罰金,但如造成保育類野生動物死亡,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至100萬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