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圖/翻攝自高虹安Facebook直播)
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46萬助理費,被北檢依貪污罪起訴。律師出身的柯文哲競選總幹事黃珊珊抨擊,最高檢察署去年二月才統一法律見解,縱使是公務員詐領加班費或相關補助費都以「普通詐欺罪」論處,北檢竟然以「貪汙治罪條例」的法條起訴高虹安。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罪責,如一審判決有罪就要停職,而普通詐欺罪則沒有停職問題,顯然本件本來是單純法律問題,卻用政治操作。
黃珊珊透過臉書表示,選舉一到,很多事都變得很複雜,去年選舉期間鬧得沸沸揚揚的新竹市長選舉,高虹安受到國家機器鋪天蓋地的打壓,如今被檢察官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雖然早在意料之中,但是整個程序問題,尤其是偵查不公開和無罪推定原則,一年來被政治操作,好像被當成空氣!
黃珊珊指出,最高檢察署去年二月才統一法律見解,縱使是公務員詐領加班費或相關補助費都以「普通詐欺罪」論處,北檢竟然以「貪汙治罪條例」的法條起訴高虹安,顯非就法論法,而有刻意誤導視聽之嫌!
黃珊珊認為,因為如果高虹安是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罪責,如一審判決有罪就要停職,而普通詐欺罪則沒有停職問題,顯然本件本來是單純法律問題,卻用政治操作,難怪檢方常常讓人民不信任,捲入政治因素因人設事,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黃珊珊強調,每個人都有權利捍衛自己的權益,公款是否納為私用本應查清楚,檢方提起公訴後,一審法院採公開審理,檢辯雙方所有證據都應該在法庭上提出來,她相信法院,對於有利與不利於被告的證據都會審酌,因為,這攸關司法獨立性與公信力,深深期盼法院查明事實,公允審理、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