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委員黃國昌(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黃國昌Facebook)
現任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任前職立法委員期間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檢署今(14)日認為高虹安財力豐厚卻貪圖小利,壓榨助理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30元,犯後態度不佳,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對此,前立委黃國昌在其Facebook上表示,面對司法案件,必須尊重司法程序的進行及結果,高虹安有權利為自己爭取清白。
黃國昌表示,台北地檢署正式以「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新竹市市長高虹安。起訴的主要犯罪事實,係高虹安於任職立委期間虛報助理費46萬元,將之用於辦公室的零用金以及私人支出之上。
黃國昌認為,面對司法案件,必須尊重司法程序的進行及結果,高市長有權利為自己爭取清白。
黃國昌也說,清廉是台灣社會對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身為行政首長,更有責任向市民清楚釋疑;無論如何,高市長都應將新竹市民的權益置於自己的司法程序之上。
黃國昌最後表示,期待接下來法院的審理能毋枉毋縱,還原真相給社會一個清楚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