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林世賢(左3)、市民代表會主席陳文賓(左2)等人共同執剷動土。圖/彰化市公所提供
座落在彰化市東區內核心商業區的大竹聯合里辦公處(大竹等7個里共用),因建物屋齡已有3、40年歷史,相當老舊,且附近攤商聚集,民眾洽公不便,另覓地興建二層樓、嶄新的聯合里辦公處暨里民集會所,興建工程於8月10日舉行隆重的動土典禮,預計113年9月底前完工。
總工程經費概估新台幣1,700多萬元,建築每樓層約43坪,設計主軸以一樓為聯合里辦公處場域,二樓則為里民集會所,平時作為里民活動休閒、閱覽、學習等場所;另外,也規劃小規模、多機能的社區式服務中心等場域使用,提供7個里的里民更普及、更多元的照顧服務,以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照顧長者身心靈健康。
舊有的大竹聯合里辦公處,係提供大竹里、安溪里、中庄里、竹中里、福山里、三村里、國聖里等7個里里民共同使用的洽公辦公場所。該處原本為民國73年由私人捐贈土地供興建社區活動中心使用,屬老式建築,土地權屬22人(1為國有財產局,其餘為私人持有)。
據耆老所敘,該房舍原為省區公所使用,後為活動中心、托兒所及聯合里辦公處共用,其後托兒所撤離。現況則是,一樓為大竹聯合里辦公處使用,由4個里幹事在此辦公,就近服務鄰近之7里的里民;二樓為社區活動中心,供社區開辦樂齡學習、開會之用。
由於聯合里辦公室因位於大竹商圈中心點,出入口地除有攤商聚集,加上市民隨意停車,民眾洽公很不方便,為改善其缺失,經竹中里長何則諭建議另覓他地興建,市公所為配合地方需求,遂向國有財產局撥用竹中段505地號空地興建新辦公處所。
竹中段505地號產權係為國有財產局所有,經竹中里里長協同6里里長共同向市公所爭取,後經彰化市民代表會同意,由市公所編列400多萬元,依正式流程向國有財產局申請土地撥用,於110年12月取得土地所有權。
隨後,再經市公所籌措1,700多萬元的工程經費,於112年6月完成工程招標,並擇定良辰吉日辦理動土典禮,冀盼工程進行中一切順遂,預計113年9月底前完工。新的聯合里辦公處暨里民集會所,未來也可於災時、戰時提供作為防災避難場所,更符合多元化目標的使用,營造幸福快樂的優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