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檢討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麻豆都市計畫公3、公9公園預定地,將規劃附帶條件變更為住宅用地。地方民眾向立委參選人市議員陳昆和陳情指出,市中心發展需要公園綠地及停車場等公共空間,應保留公園預定地。陳昆和則針對民眾陳情提出4點建議變更案,籲請市府應重視地方民意,不要解編公3、公9作建築用地。
地方民眾陳情指出,台南市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擬解編公3,變更理由為公3與公1、公2、兒9的運動場服務圈範圍重疊,解編為住宅區,納入市地重劃範圍辦理。地方文史人士發現公9公園預定地基地地下應為日治時期防空避難空間,可能是戰情指揮中心,極具歷史價值,不應解編作為建築住宅用地。
麻豆公3預定地。
立法委員參選人陳昆和市議員指出,麻豆公3公園預定地規劃1.41公頃,位於麻豆星巴克南對面。公9公園預定地面積5.80公頃,位於松淵火鍋店西對面。公3原規劃面積1.41公頃,為麻豆市區中正路上大型公共設施用地,南側市3、市4及市5已開闢使用,民眾有停車需求。而興國路的廣停3主要供麻豆警分局使用,一般民眾無法使用,公3於解編時不應全數變更作為住宅區使用。
麻豆公9預定地。
陳昆和議員指出,麻豆市中心發展需要公園綠地、停車場等公共空間,地方反映要保留公園預定地,不應解編為住宅區用地。如全數變更為住宅區,未來開發後會有大量人口移入,一定會出現停車位不足現象,公部門要未雨綢繆,應考量部分變更作為廣場、停車場等公共設施,以因應麻豆發展需求。公9公園預定地應以徵收方式取得,並由市府主管機關負責編列預算開闢興建。
陳昆和表示,因公3是麻豆市區主要商業地帶的大型公共設施用地,民眾有停車需求,公9則有歷史文資保留價值。為促進地區發展及提升區域開發效能繁榮經濟,創造政府、地主及當地民眾3贏局面,建請同意變更陳情案。相關4點陳情建議變更內容為一、公3臨中正路,預先規劃臨住宅區為車道及編列停車格變更為廣(停)用地,原規劃變更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予以取消。東側部分考量財務規劃及公共設施比例變更為住宅區。
二、若因公共設施比例增加造成財務考量,可部分變更為商業用地,分配於商業用地地主,其分配面積比例依地價受益比例酌予減少。三、公9維持公園預定地,採徵收方式開闢,並由市府主管機關負責編列預算開闢興建。四、劃分適當跨區重劃範圍分區,避免籌設重劃遇到困難及重劃後土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