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現今薪水不如物價漲得快,社會上那些不出門工作,宅在家靠父母養的「啃老族」也有攀升的趨勢。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統計,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每人平均支出超過40%是花在食衣住行及醫療等基本開支,顯見長者不但要設法養活自己,子女也是額外負擔。
PTT一名網友近期在板上抱怨,家裡有個不成材哥哥,都已經45歲了,未婚還與父母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原本全家想盡辦法找律師幫忙,甚至以未扶養親屬為由將哥哥趕出家門,偏偏父母幾度心軟,縱使被他的脫序行為和言語暴力搞到憂鬱症,也捨不得兒子在外面流浪。
原PO苦惱以情治不了,父母百年以後房產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目前他傾向以房養老,至少讓父母生前多一點被動收入,主要這樣不用面對哥哥,讓銀行強制處理掉未來讓銀行直接強制處理房產。
由於原PO的親哥「牙起來」嚴重的話會到玉石俱焚的地步,有網友看了心驚驚,認為先保命要緊,稱「先把你爸媽帶離危險環境,剩下找房仲帶警察一起」、「這種一無所有的人最好不要跟他起衝突,不然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其他人則建議,「拿舊房去貸款買新房,不繳貸款讓舊房法拍由銀行跟法院處理」、「父母在外租屋,然後辦理以房養老」、「最大的問題還是看長輩願不願意遺產不給你哥,父母不想處理的話,未來房子平分,你直接上法院發動變價分割,法拍大家分錢」。
對此,睿均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游嵥彥表示,面對不成材的親人,即使「立遺囑」仍會有特留分的問題,也就是說不管遺囑怎麼立,都一定會有部分的遺產會留給不成材的繼承人。所以多數人採取生前贈與的方式,避免要給不成材親人「特留分」的問題。
然而,他提到,以生前贈與的方式,雖比較沒有特留分的問題,但是在「房地合一」稅制底下,因為是以「贈與」的方式給親人,倘受贈的親人將來處分受贈的不動產時,則會需要繳交較高額的稅賦。因此,仍須視個案狀況來看採取那一種方式,是對財產的安排上是比較有利的。
撇開法律層面來說,游嵥彥贊同該網友所說「以房養老」,自己的錢還是好好用在照顧自己,不用過度擔心身故後會有多錢遺留,兒孫自有兒孫福。給的錢多不見得就會有孝子,尤其是生前已經是不孝子來說,更無庸遺留財產。
本國銀行自2015年11月起開辦以房養老業務,以房養老簡單來說就是屋主將持有的房產抵押給銀行,如此按月分期取得現金,使屋主每月有固定生活費來維持退休生活,利率會依屋主年齡、屋齡、貸款、房價市值等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