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是一時的,產業政策是永續科學的。
由於幼兒園「餵藥事件」引發一連串用藥安全熱議,甚至由小兒科使用巴比妥類藥物,部分醫師被點名裁罰,引爆可能波及其他藥物的藥品仿單標示外使用(Off-label use)的醫界和民眾恐慌。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全國聯合會認為,現在議題仇視生技醫美產業?健康和外表並重,何錯之有?7月14日民意代表和特定團體開記者會,攻擊生技醫美產業的「適應症外治療」,並指責政府沒有處理解決?!
什麼是藥品仿單標示外使用 ? 簡而言之,政府通過使用在A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使用在不是A的範圍。這比例高嗎?台灣美容醫學產業全國聯合會表示,答案是非常高!所有人從小到大,生病都會遇到這樣仿單外使用的藥物和設備。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全國聯合會蔡豐州理事長表示:「適應症外使用,這是世界各國醫療常態。根據國際研究論文分析,任何醫療專科處方中高達38%會用到off-label use. 為什麼會這樣?邏輯也很簡單,因為世界所有的東西不是非黑即白,任何藥物和設備都有其多元化優點,沒辦法頭腦‘’恐固力‘’,不准彈性運用。」「即使把問題政治化,也不能違背科學邏輯。更何況把醫療糾紛,醫療廣告和個案擴大扯到整個產業的off-label use?建議就事論事。」
據了解,醫界很多常見藥物,都用在多個疾病上,例如:propranolol 被用於治療高血壓或是心律不整,但也用在焦慮症治療上。其他如威爾剛,阿斯匹靈,肉毒桿菌素,減重藥,罕見疾病和癌症治療⋯都隨處可見off-label use。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張松源理事長更白話的說:「自然界問題本來就沒辦法用一招解決,而同樣地,藥物治療也不是只有一招。」
有人會說,那把每個藥物的適應症都寫清楚,不就解決?如果事情這麼簡單就好了。實務上,除了前面提到的,藥物通過,一般都有其適應症的臨床實驗規定,本就曠日費時,一旦通過主要的適應症,很難在短時間「依法」通過其他適應症,緩不濟急。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全國聯合會表示,目前政府不是沒作為,為了保障民眾醫療安全,在利弊和醫療彈性兼顧下,訂定遵循規範,早在民國91年2月8日通過衛署醫字第0910014830號函釋,告訴大家仿單外使用的原則:
(一)需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正當理由)。
(二)需符合醫學原理及臨床藥理(合理使用)。
(三)應據實告知病人。
(四)不得違反藥品使用當時,已知的、具公信力的醫學文獻。
(五)用藥應盡量以單方為主,如同時使用多種藥品,應特別注意具綜合使用的療效、藥品交互作用或不良反應等問題。
「另外,醫療廣告在全聯會努力下,也有函釋1091666413號規範,再也不會醫療廣告和衞教文章儍儍分不清楚,濫罰了。」
「疫情後,生技醫療產業需要支持,而不是打擊」。
蔡豐州理事長和其他生技產業組織共同強調:「科學持續進步,如果用政治獵巫方式,一有新聞或醫糾事件,就一竿子打翻一條船,並強硬通過醫界只能把藥物使用在「適應症」上。那重創的不只是醫療生技產業,首當其衝受害的是民眾。尤其推動此想法的民意代表和團體,難道全國醫療從業人員替您治療的時候,只能乖乖配合您的‘’適應症訴求‘’,以免被告?您確定您未來的治療要這麼做?」答案似乎已經很理性,清楚了!
醫療生技產業代表聯合呼籲政府主管機關,按照法律函釋,依法行政,並同步在藥害或是醫糾上給予專業評估。這些運作多年,其來有自的法條不用,到處找醫界開槍,受影響的,將是防衞保守醫療下的全體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