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提供到宅身心障礙鑑定服務/嘉義縣府提供
為照護偏鄉失能個案,嘉義縣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對於「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等無法至醫院申請者,將由衛生局指派合格鑑定人員到宅身障評估鑑定,免除舟車勞頓之苦。
衛生局指出,新制身心障礙鑑定101年實施後,領有身障證明最長效期為5年,民眾可就近到鄉鎮市公所領取申請表與鑑定表,到醫院由專科醫師鑑定。對無法自行到醫療機構辦理者,嘉縣衛生局協助安排醫院專科醫師提供到宅鑑定服務,迄今共604人受益。
住在阿里山鄉達邦村的石先生身障證明效期今年6月到期,家人檢具相關文件向鄉公所提出重鑑,他因腦神經損傷全身癱瘓無法自理,衛生局接獲後立即協調專科醫師及醫療團隊,今日前往阿里山鄉到宅鑑定,也順利取得延續相關福利補助,家屬免除就醫舟車勞頓,更避免病患呼吸器管路移動風險,家屬相當感謝。
衛生局長趙紋華說,如有身心障礙證明申請需求,可檢具文件向各鄉鎮市公所提出,並至衛福部公告的醫療院所(https://reurl.cc/GAN0nZ)鑑定評估。對於全身癱瘓、24小時使用呼吸或維生設備、重度昏迷等失能者,衛生局指派醫師到宅鑑定,大大維護權益及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