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示意圖,圖源:Pixabay)
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若符合退稅資格,財政部會依民眾申報時間分批退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符合首批退稅範圍,選擇直撥退稅的民眾,退稅款將於本(112)年7月31日入帳,還沒申請直撥退稅的民眾,可在6月28日至7月12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或將國稅局寄發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填妥後,在7月12日前向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即可於首批退稅日收到退稅款。
北區國稅局說明,民眾辦理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在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採用「網路申報」或稅額試算採「線上登錄」、「電話語音確認」回復稅額試算內容及5月10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稅額試算「書面確認」回復的退稅案件,即列入首批退稅範圍。如果是屬於直撥退稅的民眾,退稅款將於7月31日入帳;未採用直撥退稅方式的民眾,該局將寄發退稅憑單,再由民眾在兌領有效期間內(7月31日至9月28日)持向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兌領。
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請民眾善加利用帳戶直撥退稅,退稅款即可自動撥入民眾指定的存款帳戶,享有快速、便捷又安全的退稅服務。稅務入口網申辦直撥退稅的路徑: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申請同意綜合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北區國稅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