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陳建仁(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陳建仁臉書)
行政院日前發函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等相關函釋,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對此,行政院長陳建仁今(26)日表示,相關機關在30年前的函釋已不合時宜,盼內容修正後能避免國人及國際誤解。
陳建仁今日出席「綠色化學共創永續聯合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會前受訪時表示,相關機關在30年前的函釋已不合時宜,也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為了使兩岸人民權利及義務有更好的規範,陸委會也審視相關內容、做出決定。
陳建仁說,希望這樣的內容的修正後,能夠避免持續引起不必要的困擾,也能夠避免國人及國際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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