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示意圖(圖/示意圖,圖源:Pixabay)
每逢熱門歌手、表演團體、運動賽事開放售票,眾人除了比手速在網路上訂票外,也得與黃牛大軍比拚誰比較會搶票。縱使眾家售票平台業者已設下驗證門檻,但黃牛們總有辦法在第一時間取得大量的熱門場次、區域票券,並坐地起價讓向隅的民眾買黃牛票。過往發生過韓團BLACKPINK演唱會8800元的門票,被黃牛喊到40萬元的天價,也發生過黃牛嗆票已賣回本,寧願燒掉持有的一大疊演唱會門票,也不降回原價賣的情況。對此,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賣黃牛票,最重可罰票券價值50倍罰鍰;至於用機器或其他不正行為搶票者,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以下罰金。
行政院文化部表示,3年疫情結束後,演唱會經濟大爆發,也引發黃牛猖獗情況,行政院及文化部以最快速度提出《文創發展法》修法,並獲立法院朝野支持。修法上路後,針對機器或其他不正行為搶票者,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以下罰金;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按票券張數,處以票面金額10至50倍罰緩。
文化部長史哲表示,針對其中黃牛條款,文化部已與警政署、刑事局、負責網路偵查的偵九大隊,以及下半年演唱會最頻繁的高雄市政府,優先建立溝通管道,將以「聯合打牛小組」,共同查緝機器掃票、高價轉售等黃牛行為。史哲強調,未來將持續與各演唱會舉辦城市合作,同時啟動售票系統輔導優化防堵搶票機制、研議最高10萬元檢舉獎金,期盼有效遏止黃牛。在法律之外,文化部也呼籲,「售票端阻擋黃牛、全民不做黃牛、不買黃牛票」,共同維護市場秩序及呵護所喜歡的歌手。
文化部指出,立法院黨團協商時,也特別於新修正條款納入檢舉獎金法源,目前文化部也正積極爭取行政院預算及研擬相關辦法。初步規劃獎金核發基準部分,涉及販售的行政罰部分,檢舉獎金以裁處罰鍰的20%核發獎金,最高以10萬元為上限;涉及掃票的刑事罰部分,將於案件移送後核發10萬元獎金。至於檢舉方式,除書面外,文化部也將建立檢舉專區,檢舉人敘明相關資訊,採記名(可獲得檢舉獎金)或不記名方式皆可有效檢舉。文化部將於定案後,儘速公布相關辦法。
同時,文化部也呼籲主辦單位及售票系統共同強化防禦能力,以維護市場秩序。文化部除啟動售票系統輔導優化,偵九大隊也表達願意協助售票平台業者加強資安作為,並藉由監控機制等,防堵並加強查緝掃票行為。至於相關實名制建議,文化部也再次表示,目前市場上已有購票實名制經驗,依據實務及業界諮詢意見,實名制造成業者及觀眾極大時間與人力成本,為免因少數黃牛行為,影響多數守法大眾權益,文化部仍將優先採持續輔導、鼓勵作為,實名制則作為最後強制手段。
除黃牛票相關條款外,為促進我國原生文化內容智慧財產開發、產製及流通,《文創發展法》修正案三讀條文,亦導入國家戰略產業納入投資抵減,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等營利事業,投資行政院核定「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文創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專案,並達2年以上,可在投資額20%以內,自有應納營所稅年度起5年內,每年最高抵減所得稅額總額50%;個人亦即天使投資人,投資高風險新創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及由國發基金共同投資的專案,現金投資50萬元,並持有達2年以上,可在投資額50%以內,自持有屆滿2年的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內減除最多300萬元。
文化部表示,3年疫情讓世界看見台灣在防疫、半導體等不容忽視的實力,疫後台灣內容在蓄積能量後,也逐漸在世界舞台發光發熱。台灣於此刻通過將文創產業正式列名「國家戰略產業」之一,並增加投資抵減優惠,正是全民共同投資、支持台灣內容的大好時機。文化部目前已逐漸收攏業界意見,將儘速於跨部會協商後公佈相關子法,同時亦將輔以投資、補助資源整合等各項政策工具,期盼加速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發展,共同壯大台灣內容成為文化黑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