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員質疑樂器採購案「量身訂做」 教育處:均符合規定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3-05-11 14:44

戴寧認為,110年嘉義市國中小充實設施設備樂器及音樂器材採購案,有為特定廠商「量身訂做」之嫌/陳致愷翻攝

嘉義市議會今天總質詢,議員戴寧質疑110年國中小樂器採購案招標過程為特定廠商「量身訂做」。戴寧指出,該標案採最有利標方式,為何得標廠商提供的規格明細表,36項樂器中有20項不符學校要求?若廠商提供的樂器為同等品,審查後雖認為廠商所提符合規定,但卻沒審查委員簽名,有黑箱之嫌;教育處長林立生表示,得標廠商提供的非次級品,而是同等品。5位評委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聘任,招標過程一切符合相關規定。

戴寧指出,109年以前,嘉義市國中小樂器採購都由各校自行招標,但自從改為統一發包後,她發現110年度的採購案有嚴重瑕疵,是否為得標廠商「量身訂做」,為何5位評審委員中,僅2位有音樂專業、但非樂器專業,且其他3位為學校校務人員。她認為此採購案金額在100萬以上,評委應該邀請學者專家,不應如此不重視專業。

戴寧更提到,本採購案採最有利標方式決標,「最有利標」就是讓「最好的廠商」得標,但她發現得標廠商提供的規格需求明細表,36項樂器中有20項不符合學校要求,而完全符合學校要求的其他廠商竟未得標,是否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

戴寧強調,黃敏惠市長曾說「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但這次標案有學生反映,收到樂器時樂器不符合要求,450萬可買到學校需求的樂器,為何要購買次級品?戴寧也質疑同等品審查會議,雖然會議決議認為廠商所提同等品,審查結果符合同等品規定,但為何會議紀錄並無任何出席人員簽名,是否又是為得標廠商「量身訂做」?

教育處長林立生表示,教育部補助嘉義市學校樂器設備採購案,市府委請北園國中辦理聯合招標作業,該校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採購,期能透過評選方式,選出最優廠商,提供各校適切的樂器。該校辦理聯合招標的採購程序,均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

有關委員組織部分,北園國中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規定,委員會置委員5人以上,由機關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該校評選委員會共聘任5位委員,其中2位為專家學者,1位為樂器需求學校代表,2位為招標機關代表,符合相關規定。

又評選委員會依據各校所提需求,並就廠商投標標的之技術、品質、功能、商業條款或價格等項目,綜合評選出最優廠商。針對廠商提出的同等品資料,北園國中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6條執行注意事項第12點規定,邀請音樂學者就廠商所提出之同等品等資料開會審查,審查結果均符合招標規格。

戴寧質疑得標廠商提供的規格明細表,為何36項樂器中有20項不符學校要求/戴寧服務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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