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辦四接公投 政院: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撤銷基市府審查決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3-04-21 16:11

台電協和電廠(圖/資料照片,圖源:台電提供)

位於基隆的協和火力發電廠,因應陸續屆齡除役。台電遂規劃於原場址更新改建2部合計260萬瓩高效率燃氣機組,並計畫於協和海域設置第四天然氣接收站。對此,社運人士王醒之領銜向基隆市政府提出「您是否同意基隆市政府應拒絕協和電廠(含其附屬設施第四天然氣接收站)於基隆市的海岸及海域填海造地?」而行政院今(21)日表示,基隆市府辦理王醒之四接公投案之審查決定,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因此依法予以撤銷並應停止執行後續作業。

有關基隆市政府辦理王醒之領銜所提公民投票案之審查決定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表示,行政院已於今(21)日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第4項規定,發函將基隆市政府之審查決定予以撤銷,基隆市政府並應停止執行該公民投票案後續相關作業。

羅秉成表示,王醒之領銜向基隆市政府提出「您是否同意基隆市政府應拒絕協和電廠(含其附屬設施第四天然氣接收站)於基隆市的海岸及海域填海造地?」之基隆市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複決之公民投票案,前經該府依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報請行政院認定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經行政院交由內政部會商相關機關後,內政部業於111年12月16日函復基隆市政府,王醒之領銜提出之公民投票案內容非屬地方自治事項。

羅秉成指出,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3項賦予行政院就地方政府對於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之認定權限,王醒之領銜所提公民投票案內容,既經內政部函復基隆市政府認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依照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3項規定,基隆市政府應受認定結果之拘束,該府未依認定結果以該提案「非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並依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予以駁回,竟另函請王醒之補正公民投票案之主文及理由,並於今(112)年3月31日以基府民行壹字第1120213188號函復王醒之其領銜所提公民投票案經書面形式審查合於規定,顯有恣意違法之處。為維護憲政秩序及公投法制之完整,行政院於今日正式撤銷該函,基隆市政府並應停止執行該公民投票案後續相關作業。

羅秉成表示,有關內政部日前函覆基隆市政府辦理王醒之領銜所提公民投票案之審查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之重點理由如下:

一、王醒之領銜所提公投案涉及台電公司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含接收站)能否執行,除依電業法規定電業之擴建屬中央主管機關權限外,亦影響我國整體電力供應、能源儲備、產業關聯等電政事宜,屬憲法第107條第5款規定電政為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中央專屬事項。

二、台電公司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擬填海造陸區域,交通部已於110年12月6日公告納入基隆國際商港港區範圍內,該區域之管理及區域內設施興建之核准依商港法第2條及第9條規定屬交通部權限,非屬地方自治事項。

三、漁業法第45條規定縣(市)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之設置,由縣(市)主管機關提具該保育區之管理計畫書,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並由縣(市)主管機關負責管理,屬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6款規定海洋漁業屬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中央專屬事項之具體實踐,亦非屬地方自治事項。

羅秉成並指出,基隆市政府雖另函請王醒之補正其公民投票案之主文及理由,經其將提案主文修改為「您是否同意基隆市政府應拒絕協和電廠(含其附屬設施第四天然氣接收站)於『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填海造地?」,惟依上開說明,漁業法第45條有關縣(市)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之設置屬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6款規定海洋漁業範疇,屬中央專屬事項規定之具體實踐而非屬地方自治事項,王醒之領銜所提公投案不因主文中之「基隆市的海岸及海域」修正為「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及提出相關補充說明而改變海洋漁業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之性質。

在能源政策面上,羅秉成特別強調,將燃油機轉改建為燃氣機組,是我國能源轉型的重要政策之一,而基隆「協和電廠改燃氣計畫」,不僅能夠確保台灣北部地區供電穩定,同時也能達到空污減排、溫室氣體減量的效果,有助朝向低碳的能源轉型目標邁進;此外,政府在推動能源轉型的同時,也會兼顧生態保育,期能達到用電、減排以及生態的三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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