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查獲非法棄置廢棄PU跑道 行為人判刑4年6個月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3-03-29 18:24

嘉義縣環保局聯合警方查獲非法棄置廢棄PU跑道/陳致愷翻攝

嘉義縣環警今年3月查獲太保市嘉保大橋下被傾倒大量廢棄PU跑道,造成回轉道堵塞、封路,影響民眾前往親寧納骨塔的路線,本案秦姓行為人因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之規定,近日經法院刑事判決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罰金10萬元。

環保局說明,秦姓行為人駕駛偽造車牌由台南某處,載運廢棄PU跑道至嘉義縣新港及太保隨機傾倒,造成查緝困難,環保局接獲通報後,立即聯合地方警力加強可疑車輛攔查,並於案發隔天,在台82線交流道下查獲秦姓行為人再次載運廢棄PU跑道欲前往傾倒,當場以非法清運廢棄物現行犯移送司法偵辦並扣押犯罪車輛;現場廢棄物因證據保全需要,要求土地所有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工程處妥為管理,避免影響用路人安全。

環保局表示,本案雖已要求秦姓行為人於111年9月30日限期清除廢棄物,秦某非但未改善,對環保局要求清理,更置之不理,環保局已於112年3月27日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程序。

公路總局第五工程處表示,將儘速把廢棄物移至橋下以免影響民眾前往掃墓的動線,並已著手進行廢棄物代履行清理事宜,後續再向行為人求償。

環保局長張輝川表示,環保局除持續與警察局加強非法棄置廢棄物查緝,也將加強科技執法,對於環保犯罪絕不姑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張輝川呼籲,請鄉親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如發現可疑車輛進出時,可拍照、錄影、定位,並向當地派出所或環保局舉發,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05-3620808、3620800或撥610,共同打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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