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大家有沒有遇過「急買」的案子呢?就是買家在看屋沒幾次就要簽約買下,並開出了比定價更高的價格,還找了自己認識的地政士幫忙過戶;不動產雙證照講師專家、宜蘭專業房仲地政士邱明芳提醒,遇到這樣的情形,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假買屋真騙房」!
邱明芳指出,通常會被詐騙的一方,都是對不動產交易過程不太熟悉的人,也缺乏許多專業知識,被對方的地政士隨便講兩句,便被騙取房產權狀或購屋款;類似這種被專業地政士騙的案例不少,等受害者發現自己被騙後,要不是打漫長的官司討回財產,不然就是自認倒楣。
不肖地政士詐騙案百百款,但其實只要堅持幾項不動產原則,就能阻擋絕大部份的詐騙。邱明芳提出幾個在房市交易過程中常見的詐騙手法:
1、先承租後出售,讓買方誤以為房客就是屋主,藉此騙取頭期款。
2、買方要求指定地政士,並不許賣方找其他人,藉此在合約加入不合理條款。
3、利用非上班時間或例假日簽約,讓買方來不及做產權調查。
4、中途更換地政士申辦登記(先用真的地政士騙取信任,再換上假冒者)
5、買方向賣方表達急著過戶,並支付較一般高的頭期款,騙取信任拿到所有權狀後,就向銀行抵押高額貸款,最後就是賣方拿不到尾款、也拿不回房子。
要想防止被騙,邱明芳表示,有五大預防招數:
1、房屋權狀、印鑑章、印鑑證明,應妥善保管。賣方所有權人本人印鑑印用印時,要看清楚權利人是契約書買方名字或指定買方第三人名字,方能用印。如果不小心弄丟,首先第一時間要向派出所報案,再去申請補發,這樣能防止在遺失期間遭有心人士利用。
2、雙地政士審查合約:買賣雙方一般都會只找一個地政士來見證簽約、辦理過戶,但若要確保交易安全無虞,最好再找一個地政士來審查合約(買賣雙方各找一個),且必須都是有執照、加入公會的地政士才有保障。
3、委託有公司登記的房屋仲介公司,如果該仲介公司有加入「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會更有保障。
4、在簽約前要做足產權調查:如果您是透過仲介買房的話,在簽約前仲介會給買方一份「不動產說明書」,裡面就有產權調查結果,若不是透過仲介買房,最好找可信賴的地政士、對有興趣的的物件進行產權調查。產權調查主要調查的項目有:土地、建物謄本的所有權、抵押權設定、權狀上的總坪數是否與實地測量坪數相同(中古屋特別注意坪數問題)、公寓大廈規約有無特別規定、有無租約、分管約定、地籍異動資料。
5、要求簽定「履約保證契約」,由第三方的機構(銀行或建經公司)介入交易過程中,最大優點就是可以確保雙方會依照合約,走完過戶、支付尾款的流程,且一旦錢進了履保專戶,除非合約完成,否則賣方或代辦手續的地政士,都無法碰到錢,也就沒有捲款潛逃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