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3日表示,針對長榮航勤員工聯署反映未有管道加入長榮航勤工會,銜市長張善政指示介入處理,為輔導工會正常運作,勞動局隨即與長榮航勤工會連繫,並發文要求工會應提供入會管道及資訊給員工,且應儘速依工會章程所定程序審查員工入會資格。同時,勞動局也請長榮航勤工會主動連繫欲加入工會的員工。
勞動局指出,依工會法第12條規定,會員入會為工會章程之記載事項,因此會員入會仍應依章程所定入會程序申請,工會也應依章程規定受理及審查。勞動局會持續追蹤長榮航勤企業員工加入工會進度,如工會有違法拒絕會員入會之情事,依工會法第43條主管機關可予以警告或令其限期改善;如果屆期仍未改善,得撤免其理事、監事、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
勞動局說,2017年勞動局邀集長榮航空公司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雙方召開該工會是否符合團體協約法規範之協商資格會議,係因法規並無明定類此事件的處理程序,爰可經勞資雙方同意後共同審查。
工會會員入會資格及程序悉依章程規定辦理,未依章程入會,會員資格即有疑義,此與勞動局是否見證無關。至於會員入會申請書如果遞交有困難,勞動局也會依張市長指示協助轉交給工會。
勞動局呼籲長榮航勤企業工會應正視員工加入工會需求,儘速建立透明化入會管道,明確工會聯繫窗口,儘速受理會員入會申請,勞動局也將持續關注長榮航勤企業員工加入工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