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汙,經檢肅黑金專組多月來的蒐證,並於21日上午前往陳凱凌住處及辦公處所搜索,在居所查扣現金20萬元、牛皮紙袋裝有10萬元現金及某工程公司名片等證物,並帶回陳凱凌及相關證人2人進行偵訊,以釐清案情。
檢方指出,今年3月間,接獲檢舉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污之情資,地檢署立即分案,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偵辦。
專案小組經過多月來的蒐證及詢問相關證人,認被告陳凱凌局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同法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於日前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12月21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持搜索票搜索與局長陳凱凌相關的6個處所,在其居所查扣現金新台幣20萬元、牛皮紙袋裝有10萬元現金及某工程公司之名片1張等證物,並帶回陳凱凌及相關證人2人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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