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政務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圖/衛福部疾管署YouTube)
因應全球新型冠狀病毒(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發展及開放趨勢,日本已於10月11日起大幅解除入境限制,但相關規定中因規範入境者需接種3劑在WHO(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EUL)內的新冠疫苗,而台灣的高端新冠疫苗未在名單之列,因此若接種高端疫苗的民眾若要入境日本,另得持自費檢驗的72小時內PCR陰性證明,抑或是補打日本承認的新冠疫苗至所需劑次。對於相關議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正式宣布,即日起,提供接種高端疫苗有出國需求的民眾,可接種1至3劑我國核准專案輸入新冠疫苗。若以日本現行入境規定來看,第1至3劑均接種高端新冠疫苗的國人,除非願意自費作PCR,否則得再多打3劑疫苗才能赴日本。
指揮中心今(19)日表示,考量國內邊境管制措施逐漸放寬,國際間各式交流需求日益增加,且入境部分國家,如有符合該國指定疫苗廠牌及劑數之接種紀錄,可豁免入境後之檢疫/隔離措施或取代檢驗陰性證明,經綜合評估後,指揮中心宣布自即日起,提供已接種高端疫苗有出國需求的民眾,可接種我國核准專案輸入之COVID-19疫苗:
一、 接種條件:
接種高端疫苗需出國之民眾,可依欲入境國家之查驗需求(包含登機/入境限制、豁免檢疫/隔離措施或取代檢驗陰性證明等),於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電子機票或就學/工作證明等)後,接種1至3劑我國核准專案輸入之COVID-19疫苗。
二、 接種劑次與間隔:
接種高端疫苗以外廠牌之第1-2劑視為基礎劑,需與前一劑間隔4週(28天)以上;高端疫苗以外廠牌之第3劑視為追加劑,需與前一劑間隔至少12週(84天)。
(圖/衛福部Facebook)
指揮中心另提醒,民眾接種後可至「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申請系統」(https://dvc.mohw.gov.tw/)下載疫苗接種之數位證明(建議於完成接種後2天以上申請),供入境他國查驗使用。
指揮中心呼籲,隨著邊境穩健開放,民眾逐步回歸常態生活,出國前先諮詢旅遊醫學門診,抵臺前14天,如出現發燒、腹瀉、出疹、咳嗽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疾管署檢疫人員,以即時獲得適切的評估及照護處置。入境後務必遵守各項防疫措施,自主防疫期間應配合COVID-19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於返國後如出現不適,則應儘速就醫,並於就醫時主動告知醫師近期旅遊史,以利醫師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