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籍基隆市長候選人謝國樑(圖/中國國民黨)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於11日召開記者會,指控中國國民黨籍基隆市長候選人謝國樑,涉入疑似境外公司洗錢的「金星案」。國民黨則於今(12)日召開記者會,,由謝國樑、國民黨秘書長黃健庭及伯衡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宗豪出席,針對金星事件完整詳細澄清,並提供多項證據,反擊近日民進黨從地方到中央一連串的烏龍爆料、抹黑造謠。
黃健庭指出,民進黨在1998年用變造錄音帶誣陷當時參選高雄市長的吳敦義前主席;2005年用非常光碟攻擊競選桃園縣長連任的朱立倫主席;2006年黃俊英競選高雄市長,選前之夜民進黨誣指走路工賄選;2014年彰化縣長選舉,國民黨提名的林滄敏遭民進黨立委誣指詐領補助款;2018年又以文大宿舍案抹黑新北市長侯友宜,都顯示民進黨是選舉奧步的慣犯。
黃健庭表示,今年選舉蔡政府政績乏善可陳,為挽救選情,又變本加厲的栽贓、污衊,甚至動用國家機器,配合特定媒體,用假新聞、假報導,並發動網軍側翼推波助瀾,用「奧步一條龍」方式對國民黨候選人抹黑、抹紅、抹黃。對於民進黨帶頭敗壞選風,國民黨給予最嚴厲譴責!
黃健庭強調,國民黨提名的每一位候選人都是清清白白、絕對禁得起檢驗,今天陪同謝國樑出席,代表國民黨中央百分之百信任謝國樑。這次的大選不止要選出優質的縣市長,也是「善良對邪惡、清白對抹黑」的對決,呼籲選民以選票支持善良戰勝邪惡、支持清白戰勝抹黑。
謝國樑表示,金星事件對於自己來說是一個清清楚楚、清清白白、坦坦蕩蕩的事件,所以一開始便用很輕鬆的想法來面對,但是沒想到這段期間卻遭到民進黨鋪天蓋地的造謠抹黑,硬是要把白的說成是黑的,把沒有沒事情說成是有的,呼籲市民朋友一起抵制民進黨這種惡質的選舉手段,還給國人一個乾淨優質的選風。
伯衡法律事務所陳宗豪律師指出,金星的借貸事件將分四個部分來進行說明。首先,針對金星公司與林冠百(盛元澤)的借貸行為,當時雙方確實於107年7月4日有簽訂一份貸款協議書,其中包含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間及擔保品等皆完整記錄在協議書中;除此之外,在協議書的附表中,更確實載明借貸的金額來自三家公司,並且清楚註明三家公司的分配比例,這份契約也在相關調查中提供予司法機關參考,因此合約書完全具有法律效益。
其次,金星公司交付給林冠百(盛元澤)借貸款項的時間是107年7月4日,分別由VANTAGE METRO LIMITED(益都有限公司)、ALL-ASPECT ENTERPRIDE LTD及金星公司各匯出231萬美金、89萬美金及300萬新台幣,共計320萬美金與300萬新台幣,匯出金額與協議書內容相符,並且有實際匯款單據可供證明。
再者,由於林冠百因為借貸行為股票被質押公告後,擔心被認定財務有困難,因此決定提前還款,並且於9月28日將返還款項匯到金星公司的帳戶。金星公司也在收到林冠百緩還款項後,陸續於同年10月及11月,依照3家公司借貸比例將款項匯款至3家公司,當時相關匯款資料也有單據可以佐證。林冠百更在償還完借貸本金後,於10月1日希望將400萬元貸款利息酌減100萬元,並以現金新台幣300萬元交付予公司財務處理。
最後結論,金星的借貸事件是一起單純的借貸行為,屬於民法474條第一項所稱的消費借貸契約,林冠百(盛元澤)在整個借款與還款過程中,也均有匯款單據可以證明金錢流向;而且依照媒體報導檢方對於林冠百涉嫌掏空的起訴書也已認定,謝國樑「並未參與犯罪」,在林冠百遭偵查過程中,謝國樑更從來沒有以「任何」身分傳喚,僅提供當時金星公司與林冠百(盛元澤)間的借貸資料給司法機關參考釐清。從起訴書中更可以明確得知,金星公司在收受林冠百返還借貸款項前並未知情林冠百的非法行為,也不清楚這筆還款是犯罪所得,因此依據刑法38-1條,檢察官也已認定金星公司為不知情的第三者,並沒有涉及任何違法行為。
謝國樑強調,金星事件是自己於2016年卸任公職人員後,在民間企業工作所進行的商業行為,包含「我的少女時代」、「想見你」等知名的影視製作,都是自己卸任立委後在民間企業的投資行為,這也是在中華民國合法的商業行為,但是民進黨卻一直故意用公務員的角度與身份來牽扯。因此今天特別提供這些由律師及會計師認證的文件,目的就是要向社會大眾說明清楚,就是要打臉民進黨這段時間一連串荒謬離譜的烏龍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