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詹賀舜。
針對桃園區市議員參選人凌濤控告桃園市長鄭文燦、民進黨市長候選人鄭運鵬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詹賀舜晚間回應,鄭市長是在行程中,被媒體問及對「張善政疑似涉嫌抄襲」的看法時,「依照並引述某週刊報導內容」,呼籲這件事應攤在陽光下,用同一個標準,接受誠信與法律的檢驗。政治人物接受公評,何來毀謗。
詹賀舜表示,有關張善政擔任計畫主持人的委託研究案,有無正確引用,是否涉及抄襲或不當得利,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當事人應說明清楚,凌濤提告是為個人造勢,也無法替張善政解圍,更無法改變週刊所報導的事實。
詹賀舜反問,今日上午國民黨召開記者會,已是多次在沒有任何事實證據的情況下,任意指控鄭市長為3+11決策者,這才是毫無證據的抹黑,依照同一標準,凌濤應該先回答是否要退出政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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