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加強取締台61線大型車輛
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近來重大車禍頻傳,(110)年2月21日台61線北上254公里處,發生21車連環追撞造成2死11傷;同年3月20日清水區西濱快速道路北上152公里處,發生混凝土車追撞轎車造成火燒車釀3死慘劇,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並遏止大型車輛違規行為,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於110年8月20日執行「台61線取締砂石(大型貨)車重點違規」專案勤務。
本次專案勤務以台61線為稽查重點,橫跨蘆竹區、大園區、新屋區等轄區,針對超載、超速、酒醉駕車、闖紅燈、無照駕車、爭道行駛、違反禁行路線、變更車斗、未使用專用車箱及未裝設行車紀錄器等違規加強取締,並與監理機關桃園、中壢監理站執行聯合稽查勤務,以擴大執法成效,另為全面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全市大型車輛易肇事時段、路段均有安排警力加強稽查,一共開出187件違規,其中包含20件超載、40件超速、1件酒醉駕車、16件闖紅燈、1件爭道行駛、88件違反管制規定(行駛禁止路線)及其他違規21件。
桃警加強取締台61線大型車輛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為有效防制台61線交通事故發生,於(110)年6月透過北臺區域發展推動委員會會議,與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等直轄市、縣(市)合作,共同向交通部爭取購買固定測速照相桿及活動式地磅執法設備之經費,期能以科技執法設備代替有限警力,使執法量能不間斷,長期擴大防制事故效果。
警方指出,大貨車、砂石車超載將使公路及強梁結構受損,縮短道路使用年限,且易使剎車距離增加,造成反應不及釀成事故,此外,自110年6月1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修正大型車輛應裝載「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未裝載者可處汽車所有人一萬二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提醒車主應遵守法規新制,以保護自身及他人權益。
桃警加強取締台61線大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