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身障生活補助非取消  回歸社會救助法審核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0-12-30 23:18

針對坊間傳言身心障礙生活津貼將被取消一事,臺南市政府社會局30日表示,此非正確訊息。臺南市縣市合併後,因原臺南縣、市對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審核規定有所不同,合併時考量福利從優及降低合併後影響,因此臺南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審核規定,均優於中央社會救助法與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發給辦法之審核規定。

社會局指出,臺南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審核規定寬於中央法規,目前6都中,只有台南市未依照中央法規進行審核,倘有身障朋友因修法未符合身障生活補助核發對象,社會局均即時指派社工進行訪視評估,引用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9款進行審核。

社會局強調,台南市身障生活補助並非取消,而是在審核條件上進行調整,因目前各區公所尚在進行總清查作業,社會局將同步調查各區因修法致受影響人數,如確實有經濟陷困者,已請公所函報社會局進行訪視協助。

社會局表示,針對因應身權公約及性別平等而必需做出審核調整,如因此導致不符合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確有生活陷困者,社會局及各區公所均會依其實際生活陷困情形,依據社會救助法特殊審核相關規定予以審核,或是媒合民間資源提供必要之經濟協助。民眾若有身障者補助相關問題可洽詢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褔利科(06)298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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