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主動檢舉交通違規 違停、未打方向燈及闖紅燈最多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2020-06-03 12:07

智慧型手機、行車紀錄器普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越見頻繁;據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統計,107年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計有7萬3,216件,108年元旦開始實施實名制,讓外界原本以為檢舉數應會下降,但實際上卻是「不減反增」,全年計8萬1,829件,比107年件數增加8,613件,增加11.7%,109年1至4月民眾檢舉件數為2萬7,919件,也較108年同期增加4,064件,再增加14.5%。

新竹縣108年與109年第1季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中,前 3 名是違規停車、轉彎未使用方向燈、闖紅燈(含紅燈右轉)。其中有以違規停車占比逾5成,高居首位。其餘檢舉交通違規態樣眾多,如逆向行駛、不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直行車占用最內側轉彎專用道等違規項目不勝枚舉。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隊長陳鴻德表示,民眾檢舉案件,警方並無裁量權,只要查證屬實,都會依法製單,但開罰的最終目的,是希望駕駛人能夠守法而降低事故的發生,因此,每年會統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類型、件數等資料,提供給縣政府相關單位研析,就交通的工程、執法、教育、監理及宣導等各方面進行改善,並發布新聞,讓民眾能瞭解及守法,使交通能更安全、便利、流暢,也呼籲避免民眾違規遭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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