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急難紓困從寬從簡從速認定 桃市首日完成1142件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20-05-06 20:27

桃園市長鄭文燦。

中央擴大急難紓困申請受到廣大民怨,桃園市長鄭文燦6日下午在市政會中指示,即日起各區公所社會課受理中央擴大急難紓困申請,將遵守「流程從速、標準從寬、文件從簡」三大原則,以「共同生活」為認定標準,協助加速資格認定及授權查詢作業,請承辦人及申請民眾都多點耐心,讓紓困申請更快速便民。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也在6日晚間統計桃園市政府(各區公所)辦理「急難紓困實施方案」執行情形,全市13區公所共計辦理完成1,142件,分別是:桃園區224件,中壢區359件,平鎮區35件,八德區128件,大溪區31件,楊梅區113件,龜山區84件,蘆竹區85件,觀音區9件,大園區20件,新屋區18件,龍潭區27件,復興區9件。

鄭文燦市長表示,因應中央擴大急難紓困政策上路,大量市民前往詢問及申請,各區公所規劃諮詢區、書寫區及受理申請區等分流服務,並依場地需求搭設帳棚、配置大型涼電扇、椅子、桶裝水等消暑措施,避免等候民眾因天熱中暑。

針對擴大急難紓困政策,桃園市長鄭文燦指示「流程從速、標準從寬、文件從簡」三大原則辦理。

針對擴大急難紓困政策,桃園市長鄭文燦指示「流程從速、標準從寬、文件從簡」三大原則辦理。



鄭文燦說,中央擴大急難紓困申請方案,主要協助受疫情影響家庭收入的對象,須符合「無加保工作者(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及「未領取其它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等條件資格,備妥相關資料(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急難紓困申請書、受疫情影響相關證明文件(如:無薪假證明、資遣證明等);補助條件標準依家戶存款為單位,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至2倍(2萬2,922至3萬562元),發放1萬元急難紓困金、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2萬2,922元)以下,發放1至3萬元急難紓困金。

針對擴大急難紓困金額,中央已經撥付給地方政府1億2,600萬元,連同原本的1,000萬元,共計1億3,600萬元經費,預計可支持超過1萬人次紓困,且若金額不足因應申請人數,衛福部也已表示可以核實申請追加。

鄭文燦也強調,請各區公所以「共同生活」事實協助從寬認定,以符合紓困精神,當事人可直接提供戶籍謄本證明,也可由當事人說明共同生活關係;若家戶存摺無法備齊,則可提供切結書,或授權區公所同仁線上查詢財稅資料來認定,盼以最短時間、彈性處理紓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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