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查獲不當飼養犬貓 依法開罰9萬8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0-04-28 14:27

嘉義縣家畜所查獲民眾不當飼養犬貓,依法開罰9萬8000元/嘉義縣府提供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接獲檢舉,有民眾非法繁殖犬貓與飼養不當情事,經會同警方等單位現場稽查,查獲陳姓父女未妥善照顧所飼養的犬貓,也未完成寵物登記及絕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開罰9萬8000元。

家畜所接獲民眾通報,新港鄉某民宅有犬貓非法繁殖、不當飼養及環境惡劣等情事,經多次前往稽查,發現該場地是雲林縣北港鎮陳姓業者所承租,場內飼養友人所託養的犬隻27隻,另有12隻貓為業者之女所飼養,現場未發現有非法繁殖行為。

家畜所指出,飼養場內的犬貓都未完成絕育,也未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飼養環境髒亂,現場還發現動物骸骨與皮毛,雖陳姓業者表示是因為先前犬隻撕咬致死所致,但顯見犬貓長期飼養在惡劣不良環境中,除要求限期改善,目前犬貓已完成寵物登記及申報免絕育,並轉讓送往其他縣市飼養。

家畜所表示,陳姓業者在管領過程中,未善盡照顧義務,提供犬貓妥善照顧,甚至因飼養不當、過失導致動物死亡,也未完成絕育及植入晶片,依違反動保法第5條、19、22條規定,重罰9萬8000元,並將陳姓父女列入申請特定寵物業管制對象,終身不得申請為寵物繁殖業者。

家畜所表示,依動保法規定,陳姓業者雖非動物所有人,但為實際管領與飼養動物之人,即廣義所稱的飼主,應負起相關責任,呼籲飼養動物的民眾應提供寵物適當、乾淨的食物飲水與生活環境,並提供妥善照顧,以及完成絕育與晶片植入登記,以免因違反規定而受罰。

嘉義縣家畜所查獲民眾不當飼養犬貓,依法開罰9萬8000元/嘉義縣府提供

嘉義縣家畜所查獲民眾不當飼養犬貓,依法開罰9萬8000元/嘉義縣府提供



嘉義縣家畜所查獲民眾不當飼養犬貓,依法開罰9萬8000元/嘉義縣府提供

嘉義縣家畜所查獲民眾不當飼養犬貓,依法開罰9萬8000元/嘉義縣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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