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Wikipedia)
去(2019)年傳出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出產的手機,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幫部分台灣的手機機型使用者更新系統後,電話來源地、時區顯示竟被更改成「中國台灣」,引起用戶熱議。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曾要求華為等各大電訊設備商須簽切結書,否則將撤銷認證,不能在台灣販售。今(11)日NCC表示,該會已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修正案,未來手機、平板等若再有矮化我國的標示行為,將先要求改正,假如還是不改正,將廢止其審定證明,形同在台無法販售相關設備,而違法輸入、販售的業者也會被罰最高30萬元。
NCC指出,近期部分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標示「中國台灣」,損害我國家尊嚴及使用者權益。為避免未來類似情事再次發生,已修正終端審驗辦法,增訂第20條第2項第4款規定,以完備法制、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電信終端設備。
NCC強調,待完成修正,已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之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之螢幕顯示,有損害我國國家尊嚴之情形,經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NCC或原驗證機構將予以廢止其審定證明。
NCC解釋,所謂電信終端設備,是指有「連接電信業者」的設備, 舉凡手機、平板、智慧手錶、市內電話、電視機上盒等等。NCC指出這些設備要在我國販售,必須先經過NCC審驗,獲得審定證明,有了認證碼後才能夠販售。
NCC強調,未來若再發生設備標示「中國台灣」等類似情事,NCC會先限期要求業者改正,若業者仍未改正,將廢止其審定證明,等同無法在台灣販賣相關產品,假使仍有業者違法輸入、在實體通路或網路上進行販賣,NCC將依電信法裁處3萬以上,30萬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