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 :張嘉郡陣營公佈證據 指責元長鄉長李明明割布條
雲林縣第一選區(海線)立法委員候選人第1號張嘉郡,張嘉郡競選總部今早召開記者會控訴蘇治芬陣營破壞張嘉郡後援會所製作的布條,而此次割布條的兇手就元長鄉長李明明,對方在群組對話中,公然炫耀犯罪行為,隨後又將群組訊息收回,已構成違反刑事訴訟法事後湮滅證據的羈押要件。
一張從「元長蘇治芬立法委員交流平台」中的截圖顯示,元長鄉長李明明自己坦承,「跑行程路過,我剪掉了」。競選總部發言人許哲賓表示,總部最近確實收到後援會回報很多元長的布條被割斷,沒想到兇手竟然是元長鄉長本人。自從蘇治芬與其助理親自割斷張嘉郡的布條後,這次竟然再由一鄉之長做出反民主、箝制言論自由的行為,這不但已經讓這次的雲林海線立委選戰蒙羞,也證明蘇治芬說要「護民主」都是在騙。
羅裕欽律師說,破壞布條已經觸犯選罷法第98條第1項妨礙他人競選罪,以及刑法第354條毀損罪,而群組對話顯示,李明明也公然炫耀其犯罪行為,簡直目無法紀,類似恐怖組織在犯案後會宣示其犯行,以達到鼓勵更多蘇治芬支持者仿效犯案與讓張嘉郡支持者恐懼之目的。以目前掌握的事證而論,蘇治芬、李明明接續被查獲的犯行,可以認定這是有組織性的集團犯罪,今天下午會去虎尾警分局提出告訴。
蔡明水議員表示,李明明由民主選舉成為鄉長,元長鄉民給你機會,但李明明卻為了奉承蘇治芬,為民主做了最壞的示範,應該主動下台。李明明破壞布條後在以蘇治芬為名的群組回報,蘇治芬知不知情,是不是就是授意者,針對這點蘇治芬應該說清楚,不要再欺騙雲林鄉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