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國家旗艦級計畫,不容一再拖延!
近日桃園航空城計畫再度延宕,交通部原先預計12月底通過第三跑道的環評,並在明年4月公告土地徵收,但第三跑道的環評卻在11月14日初審時遭到環評委員要求於明年2月29日前補齊資料再議。
吳志揚為此表示,航空城計畫搖擺不前,已經困擾當地居民很久了,交通部應公開向社會大眾說明原先預計好的時程表是否會因此事而有變動,除了報告目前進度狀況外,更應檢討這樣的進度是否滿足社會期待,務必研擬透過獎勵的方式加快遷移的速度,讓第三跑道提前完工營運,帶動國家經濟發展。例如針對先行遷移者加碼獎勵其地上物補償費,鼓勵民眾先行遷移,這樣一來就能加快後續工程進度的進行。
吳志揚說道,桃園機場最早在民國60年左右辦理一般徵收時,每公頃僅有47萬的低價補償,民眾只能選購農地興建簡易房屋,使當時民眾苦不堪言,是以現在政府應持「讓利於民」的心態辦理徵收,萬萬不可再度傷害民眾的權益。舉例來說,政府可以透過提供更多的租屋補助費來協助這些被迫搬家的居民,畢竟重建期可能長達5~6年,提供給居民60個月的租屋補償都不為過,除此之外,現行的人口搬遷補償費也不甚合理,因為目前是依據居住人口補助每戶12萬-28萬元,但僅補助一次,實際上居民拆掉原有房屋就得搬出去一次,新房子蓋好後又得再搬回一次,補助二次才是較為合理的。
另外,目前地上物查估的標準到現在也都還沒有取得居民的共識,桃園市政府雖調高了評點單價,從10.6元調到12.1元,乍看之下好像補償費增加了,但是各項評點數降低且能夠補償的評點項目變少,例如在108年10月23的「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標準」其中規定:固定式裝潢不補償、壁紙、壁布、大理石…等點數下修、門窗不同材質點數卻相同優劣不分的情況。且工務局在法規以外更蠻橫主張陽台不計入補償面積、未實施建築管理前之建物嚴格認定。結果計算下來有些居民實際應拿到的補償反而變少了,政府應思考給予特別犧牲的被徵收戶從優從寬的待遇,或許可以透過提高地上物補償及增加未來建築容積率的方式,消除被剝奪感,爭取更多民眾的認同感。
吳志揚再說,航空城區段徵收迄今資訊都是不透明的,民航局如果認為區段徵收的方式是公平、合理的,就應該將所有補償費的估價明細寄發給所有權人,並將各項地價資訊以公開透明的方式發佈在網路上(如:比準地地價、各類土地地價分布圖、各類土地標準地價等),使民眾瞭解自身土地的價值,否則民眾在資訊不完整的形況下,自然會對政府產生懷疑,民航局既為區段徵收的主責單位,就應發揮「子帥以正,孰敢不正?」的精神,做桃園市政府的表率,讓除了民航局負責的「蛋黃區」居民外,桃園市政府負責的「蛋白區」居民也能夠得知完整的資訊,不然連中央都不敢做了,地方政府怎麼會有配合的理由?
航空城計畫區內的居民要求的不多,在充分保障當地居民的居住權、財產權、生存權,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下,為了國家重大建設,提昇國家經濟發展,居民才願配合。而中央與地方應充分合作,排除萬難儘速完成各項作業,切莫再任意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