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08年度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  每人最高6萬元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9-12-14 09:36

快申請108年度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每人最高6萬元

衛生福利部推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只要民眾於今(108)年1月1日起曾在長照機構入住滿90天者,且106年核定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未達20%、非按20%稅率課徵基本稅額者,皆可提出申請,最高補助6萬元。申請方式可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訊息公告/最新消息查詢https://dph.tycg.gov.tw,或電話直撥1966洽詢。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本補助方案適用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榮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截至11月底已有2,880人申請。

衛生局提醒,108年度補助申請截止日期為109年2月15日,符合資格民眾,只要填妥申請書併同入住機構契約書、90天以上入住機構的收據證明以及存摺影本,到衛生局或社會局臨櫃辦理,也可將相關文件郵寄至衛生局或社會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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