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企業因誤用移工觸法,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除為企業「量身訂做」就業媒合活動,並透過廣播、簡訊及個別化入廠輔導等方式,擴大宣導移工聘僱法令;勞工局長吳威志呼籲,中央在保障國人就業機會的前提下,應擬定合理的移工開放政策,給予企業經營彈性,符合經濟環境需求,創造勞資雙贏。
吳局長指出,為保障國人就業機會,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未經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不得聘僱移工,因法令未給予限期改善機會,一經查獲違法聘僱事實,即面臨最高75萬元罰鍰。由於企業常有缺工問題,加上不熟悉中央法令,近年違法受罰案件逐年上升。
對此,勞工局除積極協助企業量身訂做就業媒合活動之外,也透過廣播及簡訊宣導移工聘僱法令達8萬5,000人次;同時結合商業會、工業會、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等進行個別化入廠輔導計206場次。
此外,今年更首次以巡迴輔導列車,深入各商圈店家及社區鄰里走動式宣導30場次;日前更主動邀集勞動部、中部縣市勞政部門、學術單位、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及農會等代表,就「容留外國人工作違法態樣」與「農業移工改進制度」2大議題舉辦圓桌論壇,就法令面與實務面進行交流,盼紓解企業缺工問題,加強民眾對聘僱移工的法治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