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竊百年茄苳重新賦予生命第二春
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於今年6月會同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嘉義分隊破獲陳姓嫌犯雇用張姓駕駛以挖土機及拖板車至阿里山鄉茶山村大埔事業第98林班載運所竊取的百年茄苳樹竊盜案。偷竊途中因茄苳樹木體積過於巨大超出車體,勾斷路旁電桿及電訊線路,造成大埔鄉及茶山村等處網路斷訊。全案現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以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第4款、第6款之於保安林結夥二人以上,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之竊取森林主產物罪分別處以有期徒刑1年6個月,併科罰金肆佰萬元及處以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貳佰肆拾萬元。
本案被害樹種為茄苳,雖非屬公告之貴重木,惟園藝市場價值頗高,被害林木除考量被害價值外,更需衡量林木之生態價值及公益性,被害地點位於曾文水庫集水區範圍內之土砂捍止保安林,對林地水土保持、國土保安、水庫集水及提供野生動物棲息處所等功效影響至鉅。
嘉義林區管理處表示,遭竊取的百年茄苳樹遭截幹且根系裸露存活堪憂,經運回該處觸口樹木園區以挖穴植土臺方式予以細心照料,目前生長良好並已成為觸口自然教育中心環境教育的題材,也為園區多種鳥類棲息的好所在。林管處呼籲千萬不要為一己之私,侵害到國有林地寶貴森林資源,讓我們一起守護山林維護自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