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台南市政府地政局長陳淑美26日在市議會表示:面積超過3公頃準申請自辦重劃。
地政局長陳淑美說,過去市府審核自辦重劃的基準,是法令所沒有附加的,在法院訴訟上不見得有勝算,所以重劃面積超過3公頃,市民可以申請重劃。
市議員盧崑福26日為市民請命,要求市府能鬆綁自辦重劃面積3公頃以上禁令,以免侵害市民土地開發權益。
盧崑福說,103年賴清德市長時期,定內規3公頃以下才可以自辦重劃,嚴重侵害市民土地開發權益,引發諸多民怨。其實,該內規不但抵觸母法侵害市民權益,導致很多市民等不到公辦來辦重劃,也沒法自辦重劃,形同自有土地被限制開發使用,求助無門而苦不堪言。
盧崑福要求地政局長陳淑美於議事廳公開說明自辦重劃申請審核基準,陳淑美當場表示,面積超過3公頃準申請自辦重劃,地政局會依法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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