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陳雅倫建議,光電廠回饋金擴大分配,可將1500萬分配給沒有分到的里。(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桃園市議員陳雅倫在議會市政總質詢時,針對個別民代在國光電廠回饋金爭取上爭功,希望市府說明從何而來;另外也建議國光電廠回饋金能調整,針對公所統籌回饋金,可將1500萬分配給沒有分到的里。
市議員陳雅倫表示,國光電廠在民國89年動工,92年運轉至今,周遭居民長期飽受空汙所苦,卻沒有相對的回饋金,甚至在107年還召開二期擴建計畫,所幸在經濟部推動「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後,讓回饋金終於有了下落,不料近日卻有民代在公開場合說回饋金全攬功到自己身上,希望市府說明回饋金爭取過程。
市長鄭文燦回應,國光電廠二期擴廠計畫在原本設計時已包含在內,去年環保署進行地方環評說明會,市府公開反對二期擴建,中央同意撤銷;關於國光電廠回饋金,是在經濟部108年實施「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後,市府展開協商,因此是由市府與經濟部共同努力的結果。
市議員陳雅倫也提到,國光電廠每年提撥3400萬給市府跟公所,其中位在鄰避設施方圓兩公里內,包括大崗、南上、大坑、楓樹、大華、舊路、公西、大湖等八個里,大約分配到1500萬元,但是公所統籌的回饋金也有約1500萬元,他收到許多里長陳情,希望國光電廠回饋金能調整,回饋金擴大分配,建議1500萬能分配給沒有分到的里。
市長鄭文燦說,由於保障各里分配是依相關規定辦理,應由公所進行統籌,所以未獲分配的里應採申請制,不適合採分配制,建議公所未來可在大坪頂區域辦理活動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