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違停大執法 板橋分局從嚴取締強力掃蕩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9-11-11 16:43

板橋分局針對人行道違停、標線型人行道違停、公車停靠區違停等違規及影響民眾生活品質噪音車等列為取締重點,11月1日起從嚴取締強力掃蕩

新北警局板橋分局針對人行道違停、標線型人行道違停、公車停靠區違停等違規及影響民眾生活品質噪音車等列為取締重點,經統計108年1-9月取締各項違規行為計人行道違停1079件、標線型人行道126件、公車停靠區2163件,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稽查取締達2253件,板橋分局強調,11月1日起從嚴取締強力掃蕩。

人行道可區分實體人行道及標線型人行道,實體人行道雖與路面區隔,惟仍有斜坡道供輪椅等通行,部分駕駛人只求一己之便,任意停靠,造成行人不便;標線型人行道是以明顯綠色塗料代替實體人行道,其功用與實體人行道相同,是不容許車輛跨越行駛或停放,但由於沒有高度落差,常遭民眾違規停車,造成行人無法順利通行,而被迫行走快車道上,形成人車爭道情形。



另公車停靠區係專供公車停靠上下乘客的地方,一旦有汽機車違規停放,將使公車無法靠邊,迫使乘客在車道上下車,後方車輛則要由公車左方繞越而行,均增加車禍風險。部分駕駛人認為車未熄火、人在車上,保持機動行駛即不算違規,其實是錯誤觀念,公車停靠區、人行道等,均為禁止臨時停車地點,只要臨時停靠即已構成違規,警方均可依法舉發。

板橋分局提醒駕駛朋友,除了警方的執行取締外,法律更賦予民眾有檢舉違規的權利,即所謂檢舉達人,全民蒐證時代,危機無處不在,板橋地區每個月最少有5千件以上檢舉各類違規案件,請各位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看緊自己的荷包。



汽機車噪音的形成90%以上都與改裝排氣管有關,對於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等行為,新北市政府自106年5月起公告,對於擅自改裝未經審驗合格之排氣管,於深夜22-6時行駛於道路上,均可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此外,警方對於製造噪音車輛會拍攝車輛改裝情形,並查填駕駛人資料後移送環保局,經該局審核改裝屬實者均將依法告發,噪音車輛不但擾人,而且將違規受罰,請使用原廠排氣管,或換裝經噪音審驗合格之排氣管,利人利已。

另上、下班尖峰時段板橋區各重要路口皆有車多情形,附近若有違規停車更加造成交通壅塞;11月起板橋分局將加強取締尖峰時段轄內重要路口30公尺內違規停車,以減少違規的因素,請駕駛人多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及保持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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