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把關市民健康,台南市環保局加強機車排氣管制,機車出廠滿5年,每年於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都需進行排氣檢驗,然許多車主心存僥倖逾期未驗,未定檢車輛將直接開罰500元。
環保局表示,民眾如有久置不堪使用之未定檢車輛,依據監理單位規定,只要是91年前出廠且97年8月1日後無道路違規、無投保車輛責任強制險及無定期排氣檢驗紀錄之機車,即符合切結報廢資格,車主經簽署切結同意書後,即可由監理機關協助完成報廢。
環保局最近以掛號公文通知1,939名符合監理單位提供切結報廢之機車車主完成定檢,這將是開罰前最後一次提醒,呼籲車主儘速進行定檢,或至監理單位完成報廢手續,後續將不另通知,只要查明未處理將逕行告發。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為了鼓勵車主儘速汰換高污染機車,因應今(108)年是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最後一年,環保局特別提出汰舊換新補助方案3大利多,呼籲車主儘速把握機會,除中低收戶汰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3萬元、換購6期燃油機車可補助5,500元外,位處偏鄉之南化、龍崎、左鎮及楠西行政區,汰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2萬7,000元;換購6期燃油機車可補助3,500元。此外,一般民眾汰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亦提供2萬5,000元補助;換購6期燃油機車補助2,500元。相關訊息可上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二行程機車汰舊及新購低污染車輛補助資訊網(http://epb3.tainan.gov.tw/air/tneb/)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