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縣定置網漁業權實名制 違者最重可罰15萬
澎湖縣政府輔導定置網業者完成網具實名制,澎湖縣長賴峰偉日前前往鎖港視察時表示,未來網具都必須記名,違規者將依漁業法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面對海洋資源日漸枯竭,內海生態環境惡化,漁獲量逐漸下滑,賴峰偉上任後積極執行活化海洋政策,祭出活化海洋12箭,實施網具實名制,對於隨意棄置漁網者,追查出使用者,要求負起網具管理責任。
賴峰偉表示,有些漁民遇到漁網撈不起來,便用利器割除丟棄海中,成為海底覆網,覆蓋珊瑚礁,造成珊瑚白化,破壞漁類棲息地,漁業產值逐年下降。
賴峰偉說,清理海底覆網如同大海撈針,過去他任內清理7萬4,000公尺海底覆網,今年清除6萬6,000公尺廢棄陳年漁網,為維護海洋資源,落實網具實名制,廢棄漁網決不可隨意丟棄海洋,一定要通報政府清除,違規者依漁業法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長陳晶卉表示,為輔導業者落實定置網實名制,縣府已完成2場次定置網漁撈漁民座談會,向業者說明定置網網具實名制的目的及網具編號標示方法,目前澎湖5家定置網業者皆完成網具標示漁業權執照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