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警分局針對有關108年8月20日晚間蘆竹區光明路二段26號前男子酒後滋事遭警壓制制止後身亡一案後續說明。
警方27日指出,本案發生於108年8月20日22時38分,1名男子在蘆竹區光明路二段26號前酒後滋事遭員警壓制制止,最後該名男子不幸於8月22日晚間,在醫院由醫師宣告不治身亡。
案經蘆竹分局審慎調查,現場員警處置過程合乎程序,並未有過度使用強制力情形,且事先已與其現場友人合作充份進行口頭勸阻,然因男子酒醉情緒失控,竟突然出拳攻擊執勤員警。
現場員警為避免自身及其他民眾生命身體遭到傷害,始以強制力將其壓制在地,造成其四肢受到擦傷,員警隨後也通知救護車前來。
而在消防隊人員查看傷勢時,卻發現男子失去呼吸及心跳,員警也立即全力協助消防隊人員實施救護,並緊急送醫救治。
對於男子不幸身亡,蘆竹分局深表哀悼之意,同時也尊重其家屬言論與意見。至於詳細死因,目前尚待法醫進行深入檢驗,方可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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