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局15日指出,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將於108年9月2日至108年9月27日受理申請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15日指出,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將於108年9月2日至108年9月27日受理申請,單身青年最高補貼每月3,200元,婚育家庭最高補貼每月4,000元,最長補貼1年,有租屋需求的市民朋友歡迎提出申請。
城鄉局表示,往年7至8月間辦理的「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租金補貼,基於政府資源有限,單身未滿40歲者未納入補貼對象。為協助單身青年租屋並鼓勵婚育,此次針對一定所得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提供租金補貼,希能協助減輕租屋負擔。
城鄉局說,本次推出的單身婚育租金補貼應向租賃住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申請人須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一、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之單身青年。二、新婚2年內的家庭。三、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在新北市財產所得的限制部份,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須低於3萬6,665元且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城鄉局提醒在檢附資料部分,租賃契約內應記載出租人姓名、出租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承租人姓名、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資料,請民眾申請前務必檢視自身租賃契約書內容並詳實填寫,避免奔波補件及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