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監、警聯手稽查 加強取締改裝電動車
電動自行車無年齡限制又無須考照受民眾青睞,更是短程旅次運具首選,屏東縣恆春墾丁地區常有外籍遊客租借電動自行車作為旅行的代步工具,但因不熟悉車輛操作、地形路況、交通規則及部分業者擅自改裝調高電動自行車行駛限速25公里之規定,導致交通事故頻傳,為維護觀光旅遊品質,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籲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勿違規,警方將加強取締。
屏東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及恆春分局結合屏東監理站,使用手持式電子測速槍,在墾丁易肇事路段執行監警聯合稽查專案強力執法,針對超過最高行駛速率每小時25公里之電動自行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開罰業者一千二百元到三千六百元,並當場將車輛移置保管。警方在告發取締之餘,亦對到場之出租業者宣導電動自行車新修法令規定,並告誡勿任意改裝車輛速率,以維來台旅客行車安全,除了違規改裝以外,警方亦取締10多件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雙載),其中以韓國或中國等外籍遊客居多。
為降低電動自行車肇事率,屏東縣警方將加強稽查縣內其他重要路段,如屏東火車站、工業區周邊、東琉碼頭或漁市場附近等,屏東縣警察局長葉明潭籲請民眾守法不要違規,尤其暑假期間旅客人數增多,警方將持續與屏東監理站實施監警聯合稽查,擇定恆春墾丁觀光旅遊興盛之處加強執法,以維護旅客來台旅遊品質,及用路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