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加強速度管理 針對機車易超速肇事路段強力執法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9-07-23 18:48

經統計北市108年1-6月A1類交通事故計有46件死亡46人,受傷13,559人,另機車交通事故,共造成機車騎士23人死亡及10,278人受傷,其中18-25歲年輕機車騎士死亡7人,受傷3,520人,占整體機車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約34%,經分析18-25歲機車族車禍主要肇事原因前3名為未注意車前狀態、超速失控與未依規定讓車,顯示機車速度管理確有其必要性,尤以剛屆滿考照年齡的青年朋友更為重要。

為有效加強機車「速度管理」執法成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選定本市17處機車易超速違規及肇事路段,要求各轄區分局持續針對超速行為加強重點執法,統計自6月13日至7月19日止,業取締機車超速違規計9,830件在案,另該局表示將妥善利用現有雷射測速槍、雷達移動式測速設備及手機型雷達測速設備(透過手機與雷達發射器結合,用手機內建相機就能取締超速,方便員警執勤時攜帶),落實違規超速執法及事故防制作為。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再次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同條例第43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60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違規超速除了違規處罰相當嚴重外,更可能使駕駛人於遭遇突發狀況時反應不及致生危險,若能遵循道路速限行駛,除可降低事故發生機率及嚴重性外,均速行駛更可增加交通順暢程度,故駕駛人行車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勿有僥倖心態,共同維護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及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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