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電動機車數量較去年成長23.7%,為六都第二。市府環保局再接再厲,合併中央補助共編1.8億元補助老舊機車汰換電動車,建置充、換電站,預計於111年讓汽車充電站再增100站,機車充電站再增150站,換電站再增120站。
環保局長吳志超16日在市政會議進行「公務機關推廣電動車輛充、換電站」專案報告指出,台中市目前汽機車總數約280萬餘輛,產生的移動汙染源排放量占PM2.5總排放量的29%。為減少移動汙染源,市府「先公後私」推動電動車輛充電環境建置,由環保局、文化局及民政局率先評估市府各機關公共空間,至少增設1站電動機車充電站;並「公私協力」評估可行場域標租給換電站業者設置換電站,透過公務機關與換電站業者合作,共同建置友善電動車輛使用環境。
此外,環保局說,市府也提供完善配套措施,在法源上包括落實「內政部建築技術規則第62條修正案」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有關設備與裝置的裝設空間、「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30條」公有停車場應設置1處以上充電設備,並研擬「公有房地設置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系統標租作業要點」鼓勵廣建電動車輛換電設施;優惠措施方面則有市民購買電動車輛補助、電動車輛免牌照稅、免燃料稅、免停車費等多項方案,希望多管齊下達到改善移動汙染源效果。
市長盧秀燕表示,推動電動車就是希望用好的能源方式,電動能源不但可有效發電,也減少汙染。當全世界都在改革能源發電方式,包括歐洲有許多國家將在2025年及2030年後宣示全面邁向無煤家園,例如英國更積極規劃提前在2025年全面取消燃煤發電。
盧秀燕強調,如果當全世界都認為燃煤驅動發電的方式是落伍的,也會產生嚴重空汙,這是國際趨勢,但中央政府如果不檢討能源政策失衡問題,持續使用燃煤火力發電,就值得省思,台中市政府強力推動「電動車政策沒有錯,錯的是用什麼樣的能源發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