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投資及創新 南市發展條例申請期限至7/31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2019-07-15 16:28

南市發展條例申請期限至7/31日止。

為鼓勵企業投資及創新,台南市推動促進科技與新創產業發展自治條例,今年受理期間至7月31日止,經發局表示,針對策略性重點產業5000萬以上新設投資或增設投資金額達3000萬元投資案,給予房屋稅、地價稅、不動產租金及勞工職訓費用等補助,1年最高總補助200萬元,籲請有意申請者把握機會。

經發局表示,產業發展策略重點項目,包括 綠色能源產業、生物科技產業、數位科技產業、流行時尚產業、會議展覽產業、其他文化創意產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的科技與新創產業。

經發局說明,購置或新建供營運投資案,使用坐落於南市的不動產,其年度房屋稅及地價稅應繳稅額,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前2年全額補助,後3年最高補助50%,前項補助每1投資案以1次為限,每年補助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20萬元,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600萬元。

而租賃供營運投資案使用且坐落於南市的不動產,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租金補助,補助金額視其投資金額及市場租金行情,最高為租賃契約所載每年租金金額50%,每1投資案以1次為限,補助期間最長5年,每年補助上限不得逾新台幣60萬元,補助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300萬元。

投資人僱用設籍於南市員工達一定標準並執行勞工職業訓練,得申請補助勞工職業訓練費用,每1投資案1年以一次為限,補助期間最長5年。而             設立於南市的中小企業從事技術開發或創新服務研發計畫所需費用,補助金額每1計畫以補助1次為限,於計畫總經費50%範圍內,最高補助新台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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