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強調,無論結果如何,新北市不能是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圖/消防局提供)
環保署15日下午2時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55次會議」,討論包含核一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審及核二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第二次環差分析報告等2案,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強調,無論結果如何,新北市不能是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至於核二廠用乾式貯存計畫部分,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表示,由於貯存設施尚未興建,請經濟部基於安全考量以及民意積極的反應,督促台電提出計畫,儘快將目前規劃的乾式貯存場從露天改成室內辦理;如台電公司仍堅持使用室外乾貯設施,新北市府將審慎審查,以確保安全。
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重申,因乾式貯存設施所存放的是用過核燃料(高階核廢料),為具高放射性物質,與一般廢棄物不同;高階核廢燃料雖可以暫時存放於核電廠乾貯設施內;但是,台電公司及中央政府應宣示新北市不會是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與應說明集中或最終處置場規劃期程及儘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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